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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專題報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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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惇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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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惇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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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志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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鍾永宏 |
舞台下的另類噪音,何時才能消聲匿跡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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鍾永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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鍾永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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卓維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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卓維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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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宏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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翁芳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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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佳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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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佳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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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珀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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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依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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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曉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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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台下的另類噪音,何時才能消聲匿跡?
春節期間,有二個來自彼岸的藝文團體來台巡迴演出,一是來自上海的「上海文化藝術訪問團」,另一則是來自四川的「四川變臉」。筆者躬逢其時,懷著「取經」與「欣賞」的雙重心情,前往欣賞了這二場不同區域卻充滿濃濃中國風的演出。其中二月五日在文化中心至善廳演出的「上海文化之夜」裡,幾個觀眾席的畫面,讓筆者至今仍記憶猶新,但卻是個不佳的回憶。
晚會前,文化中心仍依循慣例,以美妙的國、台語雙聲帶播放著「觀眾入場須知」,包括「禁止攝影、錄音」、「行動電話關機」、「演出中禁止隨意走動」…等事項。然而,約莫節目進行至廿分鐘左右,突然於觀眾席間響起一陣刺耳的手機聲,只見許多觀眾被這突來的聲響所驚擾並依聲尋找;隨後又見有人以相機補捉台上的演出畫面,接著有數名觀眾分別跟進,其中有一位似乎是演出團隊負責照相的,為了補捉更佳的畫面,更是盡職地全場跑透透。……
斯情斯景,讓從事表演藝術工作的筆者,心中充滿著五味雜陳的想法:難道這些人聽不懂國台語抑或是播音系統中的言詞還不夠清晰?難道有如此緊急的事情,必須要隨時接聽行動電話不可?難道不怕鎂光燈的強光影響台上表演者?平日負責維護現場秩序的義工,怎麼沒見到出面處理呢?據聞,此次來台的成員中,尚包括幾位大陸官方的高級幹部,面對這些錯誤的示範,必定成為他們此番來台訪察的心得報告重點之一,此豈不是因小失大矣,也枉費了一些積極從事兩岸文化交流團體之辛勞?
對於行動電話的問題,據《紐約時報》報導,紐約市議會擬訂法明文規定:禁止在演出場地、圖書館、博物館、畫廊、電影院、音樂廳、禮堂……等場所使用手機,違規者罰款五十美元。而美國卡內基音樂廳面對一些老是喜歡在音樂會開始前「忘記」關掉行動電話或呼叫器的贊助者祭出狠招:於節目開始前卅秒,由舞台後投射出一行字「請把您的行動電話及其他電子設備關機,謝謝」;美國媒體對這些音樂會的噪音,更是痛恨已久,他們甚至建議音樂廳,乾脆把這些平日不常進音樂廳的贊助人姓名、座位一併寫出來:「坐在某某位子的某某先生,請把您的行動電話與其他電子設備關機,謝謝!」由上述報導顯示,在音樂會中不當時機使用行動電話,不但干擾別人欣賞音樂會,也是許多人共同厭惡的行徑。
當晚,觀眾席中的討論聲響,也是值得關注的事。不可諱言地,在生活水準日益提高的今天,演出場地早已成為社會各階層另一個社交場所,因此,在各種場合中,常見三五好友或事業伙伴前來聆賞各項表演。然而,在節目進行中,卻見到一些人彼此忘情地交談著,不管是對節目內容的品頭論足或其他生活瑣事的感想,畢竟如此的交談聲響,的確影響了隔壁的欣賞者。筆者常想,一定非在演出進行中討論嗎?難道不能於演出後或休息時間討論?實令筆者百思不得其解。
文化水準的提昇,非一人一事之為,也非一時一地所及,當是全民時時刻刻共同關注的事情。在今日的台灣,已經有許多人在各種演出場所中,表現出相當水準的欣賞風度;筆者相信,以上各種不佳的現象,只是少數人的行徑,誠願在不久的將來,這些現象會在各演出場所中消聲匿跡,期待之!
說明:本文於2003年4月發表高雄市國樂團《高市國樂》樂訊「完化環境觀察隨筆」專欄。撰文時間2003年3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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